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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值班管理规定
    【学院公告】 加入时间:2007年05月17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访问量:
        为了加强对全院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学院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各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络畅通,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值班管理规定,现将本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值班设置
    (一) 院领导值班。
    由学院副院级以上领导承担,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
    (二) 学院总值班室值班
        学院总值班室由院长办公室牵头负责。
        由学院所有的中层干部和学院中除了教师、辅导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后勤集团、保卫处工作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承担。
    其中,周六、周日白天值班由中层领导中的女同志(带班)和女工作人员承担;每日夜间值班由全院中层领导中的男同志和工作人员中的男同志承担。
    (三) 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周六日和其它业余时间要安排好本部门值班;学生辅导员除寒暑假期外要实行24小时值班,由学工处做出安排;后勤集团和保卫处要设值班室并实行24小时值班。以上各单位值班安排要上报院总值班室备案,以便检查落实情况。
    二、值班职责
    (一)学院总值班室主要职责:
    1、接听值班电话,做好来电记录,并将内容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负责接待、处理院内外人员来访,如实记录当日情况和待办事项。
    2、负责协调处理学院当日一般性事宜。
    3、遇有重要事项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或院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
    4、及时了解和掌握全院情况,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5、负责检查指导全院各类值班人员的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二)学院有值班任务的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制定好本部门的值班职责,报院长办公室备案。要严格抓好落实,并接受院总值班室的检查。
    三、值班时间
    每日晚18:00—早8:00;周六日的早8:00—晚18:00。
    四、要求
    (一)值班是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之一,没有特殊原因,任何人均不得要求免除此项职责。
    (二)各类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有处理不了的情况要及时向院总值班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