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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规定】 加入时间:2010年06月07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访问量:

     为加强选修课的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学生真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分类与设置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全院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大类,占总学时的15%左右。
     2、选修课单课学时安排原则上控制在16—32之间,对应学分为1—2。
     3、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在本专业业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与专业方向密切相关,面向本专业开设。专业选修课由各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实施。
     4、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院学生由各系归口管理开设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开课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全院公共选修课分为八大类别:
     (1)社会科学类:涵盖哲学、历史学、法学等学科;
     (2)语言文学类:涵盖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
     (3)艺术体育类:涵盖美术、书法、音乐、舞蹈、艺术设计、戏剧影视、体育等学科;
     (4)理学类:涵盖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质学、地理学、心理学、环境科学等学科;
     (5)工学类:涵盖电子信息科学、材料科学、地矿、能源动力、轻工纺织、食品科学、机械等学科;
     (6)经济学类:涵盖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等学科;
     (7)管理学类:涵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等学科;
     (8)其他类:涵盖教育学、医学、农学等学科。
     5、选修课设置实施动态管理,每学期推陈出新,原则上各系每学年专业选修课增开1-2门,公共选修课每学年增开3-5门。
     二、教师申请开课程序
    1、公选课每学期第10周,由拟开课教师填写《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向课程归属单位提出下一学期开课申请。
    2、课程归属单位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学生对课程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符合开课条件和任课资格的,于第11周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经过开课课程归属单位初审的教师名单进行复审,安排申请开课教师的试讲。
    4、教师申请开课时应提供的主要材料: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或讲义、适用的教材版本、相关教学参考书等信息。
    三、排课管理
    1、专业选修课由各系根据《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教学执行(开课)计划编制及管理办法》将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纳入下学期开课计划。由各系公布下学期专业选修课名称、学分、选课对象等事项,引导学生按专业方向和特点合理修读。
    2、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根据各开课系部申报的课程,经审批汇总后,设定教学班数量,于每学期第14周公布下学期预开设公选课的名称、学分、课程内容、授课教师、限选人数、选课对象等信息。开课系部根据开课信息于每学期第15周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设置教学计划和任务。
    3、选修课编班原则:根据教师申报课程限选人数、教室要求和课程数量对申报课程编班,一般为40—160人/班。
    四、选课管理
    1、选修课必须经过网上选课才能修读学分。对于未经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能取得学分。
    2、选课原则上分正选和补退选两个阶段。各阶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处理。
第一阶段为正选,一般在开学第一周进行,采取先选先得,额满为止原则。选课人数未达到规定开班数的课程取消(公选课不得低于60人,专选课不得低于40人)。已选定课程被取消的学生可以参加补退选。
第二阶段为补退选,一般安排在开课学期的前两周进行。学生根据正选结果如正选未达到开班人数而致使课程停开等情况和自身具体情况进行补退选。
    3、学生毕业时,必须取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院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各12学分(外语系专业选修课6学分)
    4、选课时间为2-7学期。公共选修课一般每人每学期选课不得超过2门,6学分;专业选修课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3门,6学分(外语系2门4学分)。
    5、学生修读选修课程,不能与本人已经修过且取得学分的课程重复;如发现重复,一律不计算学分。
    6、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授课,只能选一位教师的课。
    五、教学质量管理
    1、选课结束后,由任课教师自行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教务在线)打印学生名册,进行考勤,考勤情况作为平时成绩构成的一部分。任课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每学期至少考勤3次。
    2、学生因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课程1/3学时不允许参加考核。具体参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考勤与请假”、第五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相关条款执行。
    3、选修课开出后,为稳定教学秩序,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进度表,认真备课,确保教学时数,完成教学计划。
    4、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进度教学。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参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为保证教学质量,由开课系部对开课情况进行教学监控,教务处对全院选修课抽查管理。日常缺勤学生达1/3的课程,教务处将对该门课程实施停课整顿直至停开。
    六、考核及成绩评定
     1、选修课结课方式由任课教师在教学大纲中作出规定。考核方式可以采取随堂开闭卷、大作业、小论文、课程专题设计、调查报告等方式。
     (1)采取考试结课的,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命题时把握好试题数量和难易程度。
     (2)采取综合作业、小论文或课程设计、调查报告形式考核的,要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题目、字数等,要有统一格式和评分标准,并将考核方案交教务处。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坚持考核标准,严格考试纪律,具体参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2、学生每学期修读完选修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以上者,可取得学分。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在下学期重选本门课程或选修其他课程。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2、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统计表.doc
                                                     
                                                     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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