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6年02月03日 作者: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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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全面检验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总结建设经验,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专业自评(即日起—3月20日)

各一流专业建设点对标《保定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附件2),对照考核指标和主要观测点,认真梳理专业建设举措和建设成果,开展专业建设成效自评,撰写《保定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申请书》(附件3)和《保定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附件4),整理相关支撑材料,材料数据详实、重点突出、成效具体。

(二)学院审核(3月21日—4月3日)

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参评专业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并对专业建设成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指导各专业进一步充实完善材料,定稿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

(三)材料提交(4月13日前)

各学院将审核后的《验收申请书》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吴雨静老师,电话:15631251992。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验收申请书、自评表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按照评估标准中7个一级指标分别列出并单独做成PDF文件,每个一级指标专业支撑材料目录要求详见模板(附件5)。

(四)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教工委专家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评审,在结合各专业自评打分及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给出最终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初步定于26年暑期教师培训期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布

学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验收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并以学校正式行文的形式予以公布。

其中,验收“不合格”的专业,需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接受复核,复核仍未通过的,将撤销“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称号。

(六)持续改进

各学院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建议,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持续改进建设举措,稳步推进专业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及专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对专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总结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聚焦建设实效,突出标志性成果,准确反映专业建设水平,严禁弄虚作假。

(三) 以验促建,持续提升。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全面审视专业建设现状,查找短板与不足,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切实达到“以验促建、以验促改、以验促强”的目的。

附件:

保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docx

保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2:保定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docx

保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3:保定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申请书(模板).docx

保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4 保定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xlsx

保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5:专业支撑材料目录(模板).docx

教务处

2026年2月3日